4月3日,记者从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黔南州公积金政策发生多项调整,涉及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间隔时间、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方式调整等多项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述政策到底如何调整?敲黑板,划重点,记者带你一一细看。
一、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异地公积金贷款针对的人群为在贵州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黔南州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并符合哪些条件?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家庭未申请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
同意并配合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直系亲属,其中父母年龄均不能超过65周岁,子女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为所购(建)房屋产权人或配偶;
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规定比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最新标准执行;
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期房、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必须为与州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并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的项目,同时房开企业能提供州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同意授权州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关信息,同意州公积金中心在约定情况下,委托符合规定的部门代办不动产相关权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调整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间隔时间
变化:缴存职工每次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间隔时间从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提取时间必须间隔满12个月。
原因:为有效应对每年一月和二月提取高峰期,减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所需等待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缴存职工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期间,每次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须间隔满12个月。
三、调整购买二手房提取政策
变化: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时间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2个月以内调整为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购房提取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同时,同一套二手房24个月内仅允许提取一次公积金,即该套住房购买人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当该住房发生交易,后续购买职工在同一段时间(24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办理购买二手房提取后,如在24个月内拟将出售该套住房时,须先向公积金管理部门退还上次以购买二手房名义提取公积金相关金额后再进行房屋交易相关手续。
调整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方式为报账制。
什么是报账制度?报账制是指个人先还贷,公积金中心在根据职工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金额,划拨资金到个人签约的银行卡上,即个人先还款,公积金中心再记账式划拨金额到收款账户为缴存职工个人签约银行卡上。
Tips:报账制主要针对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而非所有的提取业务。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梁晓琳
编辑 卢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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